长春净月启明花园漏水泡了租户门市索赔未果赖着不走

15.01.2015  11:01

城市晚报讯     长春市民周女士在净月启明花园三期有一套100多平米的门市房,2013年10月,她将房子租给了一名姓鞠的男子,用来做食品生产加工。起初双方合作得还算挺好,但2014年8月,因为二楼漏水,让双方关系变得紧张。

遭遇

二楼漏水  泡湿租户多箱食品

对于周女士来说,她怎么也想不到,在房屋合同快到期时,会出现这样的事。周女士说,2013年10月,她将房子租给了姓鞠的男子,当时双方签订1年的合同,租金3万元。而到2014年8月中旬,她正想和对方研究到期是否续租时,二楼却突然漏水,将租户的货物泡了。

周女士说,接到租户电话后,立即到现在查看,看到棚顶确实有很多水渗出,像是渗漏多天,而租户堆积的多箱食品也被泡湿。当时她看到箱子里放的都是加工包装完的食品,有猪手、鸡爪等熟食,也有绿豆、蚕豆等小食品。

现场

矿泉水瓶堵塞排水管

事发后,周女士找来物业维修。经过维修人员查看,原来是二楼业主家的卫生间,公用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漏水。当时这位业主家的地面也全是水,有20厘米深,对此二楼业主之前毫不知情。

之后物业工作人员疏通管道成功,而在疏通出来的杂物里,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矿泉水瓶。周女士说,对此物业表示就是这个矿泉水瓶导致排水管道堵塞。

争议

租户损失房东不认赔

虽然物业很快将管道修好,但漏水造成的损失问题,双方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周女士说,关于租户所受的损失,她曾和租户一起去找过二楼业主,但二楼业主显得很委屈,表明也不是他们导致漏水的,所以对此事没有责任。

周女士说,二楼业主对此表明不负责,租户则将责任推到她身上,让她赔偿损失费用2万元。对此周女士也不认可,货又不是她家门市漏水导致的,并且她家棚顶也被水泡得很严重。

事后,周女士说,因为租户执意让她赔偿,她不认可,目前租户房屋到期却不搬走,也迟迟不交房费。现在该租户把货放在门市里上锁,好几天才来一趟,电话联系租户却关机,对此她真是很无奈。昨日,记者拨打了该租户的手机,电话显示为关机状态。

律师

房东没责任

如租户不搬可以起诉

关于此事,吉林省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严军说,如果房东在和租户所签的合同里,没有特殊要求的话,那么房东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毕竟不是房东的房屋管道泄漏导致租户受损,所以租户应该搬出去。而租户受损,得到漏水的管道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是二楼业主自己家的管道,那么二楼业主应该进行赔偿,如果确定漏水的管道属于公用管道的话,可以起诉所有使用该管道的居民进行赔偿。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宗丽娜也表示,此事房东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租户还不搬走,房东可以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  吕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