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示范引领启新程——敦化市检察院推动检察改革的细节再现

21.01.2016  17:46

  穆德爽

 

  敦化市检察院是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中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承担着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如今改革已经走向“深水区”,我们走进敦化检察院,看一看新机制运行半年来,改革的亲历者们如何改变角色,转变心态;品一品在“大考”来临的背后,那些感人的故事。

  员额选任,一次记忆犹新的抉择

  今年40岁的郭艳敏大学所学就是法律专业,大学毕业后,进入检察院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一干就是8年。2004年至今,一直任政治部主任。虽然走上领导岗位,但作为一名法律人,到一线执法办案一直是她的追求,郭艳敏一边学习,一边等机会。2010年,她自学通过司法考试后,回归一线办案的想法特别强烈,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司法改革来临,郭艳敏感到机会来了。

  但当改革真的真正启动时,郭艳敏却放弃了。

  原来,院里有检察官身份的57人,按照省检察院一步到位并预留一定比例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的要求,只有28人可以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当时大家参与考试的热情特别高涨,都在积极复习,几乎没有一个人主动放弃。”提起那段日子,郭艳敏还记犹新。

  “我作为政治部主任,如果去抢有限的员额,其他人的工作就不好做。平稳推进改革,总得要有人做出牺牲。”郭艳敏决心放弃员额时,也领悟了改革的诸多含义。

  采访中,敦艳敏还讲了这样一件事:就在改革推进后不久,该院检务管理部副部长高志军突发心脏病离世。作为同事,她去看望其家属时,在高志军的床头,看见一本规范执法的蓝皮书,虽然破旧了,但还留着刚刚翻过、画过的痕迹。郭艳敏流泪了:“老高业务能力强,是院里的骨干,可考虑自己年龄偏大,应该把更多的机会让给年青人,最终放弃进入员额,可他却一直在坚持学习……

  在郭艳敏和高志军等主动放弃员额的示范和感召下,院里一些暂时不从事业务工作的老同志也放弃了员额。员额选任结束后,郭艳敏和院领导一道,多次找没有进入员额的干警谈心,敦化市检察院最终顺利完成了员额选任。

  机构整合后人尽其责,燃起大家的工作热情

  敦化市检察院遵循省检察院的设计方案,并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八部制管理。取消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计划账务装备科等10个综合部门,设政治部、检务保障部、检务管理部、监察部等四部;合并、整合反贪、反渎、批捕、公诉、监所7个业务部门,设立职务犯罪检察、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等四部,不再设二级机构,各部由主管副检察长任部长,行使业务领导和监督职权。在人员配置上,做到归口归类、各负其责、各尽其才。

  机构整合自然伴随着人员的相应调整,敦化市检察院正是抓住了这一时机,给没能进入员额却又表现优异的同志创造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该院宣传处青年干警吴迪,在参加工作的三年间,办理过百余起民事案件。这次改革中,他没有考入员额,被安排在检察长办公室工作,他说:“我现在写材料,从另外一个角度全面接触业务工作,更能从全局的高度考虑问题了,思维也变宽了,这是我在办案部门无法得到的历练。

  吴迪说:“这次考试公平公正,我努力过了,依然没有进入员额,证明自己还存在差距,现在我早就放下了思想包袱。将来有机会我再考员额,这段经历会让我更加成熟。

  郭艳敏对吴迪的工作状态十分满意,“年青人,思维活泛,他总能提出一些新想法、新点子,带动了身边人的工作热情。”她接着告诉记者,“我现在分管信息中心、法警队、检办、检委会还有案管办,同时兼任政治部主任,这在改革前是无法想象的。但现在,因为由一人统筹,工作安排给下面的组长,没有重叠交差和推诿,工作效率和质量反而提高了。

  从改革后的情况看,检察改革丝毫没有影响到该院的日常工作,反倒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该院副检察长兼刑事检察部部长李广有说:“我们部有5个主任检察官,带领5个办案组。大家现在比拼劲头特别足。现在,只要在月底做出表格来,落后的组自然就有了压力,很快会迎头赶上。虽然我们部比改革前少了3个人,但办案效率却提高了很多。

  变压力为动力,改革成效初显

  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郭福刚一直从事业务工作,他说:“现在是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现在办理每一起案子,都‘如履薄冰’,做到细之又细,生怕有一点纰露。

  说起这个现象,该部部长李广有深有体会:“这次司法改革的核心就是落实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责任倒逼主任检察官注重案件质量。”他介绍说,在刚刚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违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上其余三人当场死亡,王某某爬出驾驶室并逃离现场。次日归案后,因其不知道其他人员伤亡情况,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他对驾车发生事故一事供认不讳,但后来听说其余三人全部死亡,为逃避责任,开始翻供,称不是自己驾车。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批捕的时候,为防止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王某某翻供,建议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调取最理想的关键证据,彻底否定了王某某的辩解,为案件的准确认定争得了时间,保障了案件质量。

  “有压力是好事,大家办起案来格外上心,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提高了办案质量。”李广有坦言。

  刑事检察部合并原来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林业检察科,整合了批捕、公诉等职能,有效避免了过去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单枪匹马、单打独斗的做法,做到了刑事检察一体化,形成了监督合力。

  “在审查起诉丁某某滥伐林木案时,我们发现这类案件是构成犯罪的,目前,我们准备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监督。还有一起五人故意伤害案,五人致被害人重伤并没有赔偿,公安机关只对五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我们发现了这一情况,做出了追捕决定。”谈起最近一段时间的案子,李广有记忆犹新。

  改革后,该院刑事检察部严格遵循“谁批捕、谁起诉”的原则,由于承办检察官熟悉案情,减少重复劳动,大大降低了工作量。从目前办理的相关案件看,公诉环节的平均审限都大幅度下降,比过去捕诉分开办理时平均减少5至10个工作日。

  目前,该院正在以民行检察一体化为基础,逐渐探索“一案三查一效果”机制,就是四大业务部的主任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都要从全局考虑,针对每一案件,从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形成监督合力,全面化解社会矛盾。

  这些润无细无声的变化,并不是肉眼所及的,但身在其中的人,却乐在其中。

  “大家都积极的想事做事,你追我赶,勤于钻研。”看到院里的变化,郭艳敏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