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学雷锋倡议

04.03.2016  20:24

  本网讯(孙天娇)在全国第53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传承雷锋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吉林经济社会振兴发展。3月4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向全省党员干警发出学雷锋活动倡议。 

  要求全省党员干警在弘扬雷锋精神中作表率,争做雷锋精神的倡导者,做社会服务活动的践行者,全新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树立吉林检察队伍新形象。 

   学雷锋活动倡议书    

院机关全体党员干警: 

  雷锋精神是民族的瑰宝,是永不磨灭的丰碑。“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片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这是雷锋日记中一段影响和鼓舞了几代人的话,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永远怀念和崇敬的人对生命价值的诠释。 

  半个世纪以来,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的“雷锋精神”就像一颗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种子,在华夏大地上生生不息,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当前,“雷锋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具有了时代气息,学习雷锋活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过程,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闪亮的符号,成为引领时代主流价值观的一面旗帜,今天,我们顺应时代要求,以实际行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在此,机关党委倡议:  作表率,争做雷锋精神的倡导者。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感染和带动身边更多人加入到学雷锋的行列之中。以雷锋精神为镜,结合检察改革工作实际,将学习雷锋融入个人道德建设与人生观、价值观的培育与追求之中,释放改革正能量。  助人为乐,做社会服务活动的践行者。立足本职工作,大力弘扬吉林检察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把雷锋精神融入到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中。在日常生活中密切关注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力行,积极参与“邻里守望”“交通劝导”“环境保护”“关爱成长”“医疗保健”“扶弱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传播文明,传递爱心,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    

  敬业奉献,打造吉林检察队伍新形象。全院广大党员干警要结合“检察改革”大局工作,崇尚“老实做人、踏实干事”的人生理念,坚持“吃苦为荣、奉献为本”的价值追求,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奋斗精神,大力弘扬“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雷锋精神,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树立吉林检察队伍新形象。 

  传承不朽精神,成就共同梦想。雷锋精神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是一座永放光芒的灯塔,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参与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实践“天天都是雷锋日,人人争做活雷锋”,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吉林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