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患上精神疾病 曾是医生的他发病弑母
新文化报延吉讯 46岁的朴某坐在医院病床上,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只是说话时,眼神闪烁,有点发呆。“有人要杀我。”他小声嘟囔着,警惕地望着四周。他曾经是一名医生,2012年和妻子离婚后,也许是受到刺激,他患上了精神疾病。7月30日晚,他再次发病,并将母亲勒死。
母亲为儿治病花光积蓄
记者了解到,朴某2012年7月得了精神疾病,为治好他的病,在韩国打工的母亲特意带他到韩国治疗了一段时间,花光了积蓄,实在没钱了,母亲只好带他回到延吉,一直照顾他。
7月30日20时,他再次发病,对母亲拳打脚踢,最后用绳子将母亲勒死,他则回屋里睡觉。第二天早晨,远在外地的弟弟给他打电话问起母亲。他说:“妈妈去找爸爸去了。”
因为爸爸已经去世,弟弟不放心,让亲属去家里看看,结果发现母亲已死。朴某到公安局时还说自己母亲得了重病,不能来,完全不知道自己已杀害了母亲。
法院开庭审理强制医疗案
11月17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这次审理的案件不是判决朴某是否负杀人的刑事责任,而是审理他的情况是否需要被送去进行强制医疗。
这是我国于2013年实施的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一项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该规定让这些患者进行强制医疗,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多恶性事件的发生。
朴某杀母案是延吉市第一例开庭审理的强制医疗案。
据该案检察官介绍,强制医疗是2012年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改革之后一种新的制度,主要审查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实施危害,有没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第二个是主要涉及精神病人是否能负刑事责任能力。在最后审查是否进行强制医疗时,从两个方面看,一是他的精神状态,有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他在案发前、案发时和案发后及在看守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表现,被羁押时的精神状况等,这些表现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二是他的条件是否符合。一般是公安提出强制医疗意见,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作出决定。不是只有杀人才会被强制医疗,而是他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还有一条刑法规则,就是他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伤害、放火、爆炸,这种行为都可以达到强制医疗条件。
“我们审查时要亲自去看他的状态,我去看时他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但他有幻听,感觉有人在跟他说话,问他杀母亲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该案主审法官说。
在法庭上,朴某的家属完全同意将其送走进行强制医疗。记者了解到,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患者会被公安机关统一送往位于公主岭的吉林省安康医院接受强制医疗。
“我们将在家属的陪同下,开车将他送到医院,他不会被戴手铐,因为没有被判决有罪,不是犯人,而是病人。”处理该案的警官介绍。 (记者/杨威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