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选任145名长春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并进行初任培训
按照《吉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6月28日,长春市司法局举行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仪式,并进行初任培训。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长春市首批14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参会受训,正式上岗开展监督工作。
选任仪式上,长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长何涛宣读了《长春市司法局关于聘任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与会领导为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145名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人民监督员代表在会上做表态发言。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务管理部部长刘亚利,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主任李长春先后在选任仪式上讲话。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务管理部部长刘亚利就检察系统如何使用人民监督员、配合人民监督员履行好监督职能强调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需要;二是主动规范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三是规范司法程序,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四是主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同时希望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并监督检察工作,共同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长春在讲话中对新当选的14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表示祝贺。对长春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着重强调了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新当选的人民监督提出具体要求。他希望当选的人民监督员能够珍惜机遇,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牢记使命,遵章守纪,为司法改革事业的顺利开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班邀请了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迟文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刘立宝为监督员进行授课。省司法厅迟文秀处长讲授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地位作用和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晰讲授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的背景、意义及发展过程等内容。检务专家刘立宝结合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就职务犯罪相关业务知识及办案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过程反响良好,取得了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