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长春查获98名酒后驾车者

26.12.2014  10:16

东亚讯(记者 苏东旭) 圣诞节期间,长春不少商家、重点活动场所都举行各种活动吸引广大消费人群。为确保圣诞节期间全市交通秩序良好,防止发生意外事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2月24日至26日,组织开展一次全支队夜勤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查处酒后驾车、涉毒车辆和违法人员,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重点活动场所、商圈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和管控。

12月24日19时30分至25日3时,长春地区交警部门共出动254台警车,657名警力,查获98名酒后驾车者,其中饮酒驾车82人,醉酒驾车16人。

交警部门对酒驾、毒驾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被查处的酒后驾车者,交警部门一律按照上限进行了处罚。

饮酒驾车的驾驶员,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醉酒驾车的驾驶员,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