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和选调15名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和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位及数量
文字综合职位14名、财会职位1名。另外,择优选择部分人员作为省委组织部机关备选组工干部储备库人选。
二、遴选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其中,公开遴选面向市(州)及以下机关人员,公开选调面向省直机关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知识,以及较强的研究谋划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各类公文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报考财会岗位的,应具有较强的财务会计业务能力。
3.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2011年4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年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工龄可放宽到3年以上。报考财会岗位的,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财会工作业务3年以上。
4.市(州)及以下机关参加公开遴选的,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财会岗位的需具有会计学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特别优秀的,级别可放宽至副处级,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应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且符合转任有关规定。
9.中共党员。
10.身体健康。
11.与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和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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