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对张海治等12名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公告

29.12.2015  10:44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对张海治等12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邮编:130041,举报电话:12380,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cc。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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