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通报7所学校11名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拟处理情况

23.07.2015  10:48

  2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自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及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以来,根据举报线索,调查核实,截至目前,我市共发现7所学校,11名在职教师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市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就拟处理情况通报如下:对发生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的朝阳区教育局、南关区教育局、二道区教育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发生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的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长春市一〇八学校、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关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取消以上7所学校2016年度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2015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由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长春市一〇八学校、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关区教师进修学校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提请相关部门撤销参与有偿补课教师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称号,从长春市中考命题人才库中予以清除,永久取消长春市中考命题入闱资格。

  “抓住暑期乱办班乱补课高发的关键节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违规办班、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的行为。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步专项行动中,将适时公布对涉事教师和学校的处理结果。  (记者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