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食药监局聘任100名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

21.05.2015  10:34

  20日,记者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多方位监督网络,促进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依法执政、廉洁执法,从本月5日起面向全市社会各界聘任100名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

  据了解,这100名义务监督员拟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群众中产生,需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和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意识。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有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义务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聘用部门反馈情况。

  报名采取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自荐信或推荐材料一份,《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地点为市食药监局监察室,截止时间为6月12日。

  被确定的义务监督员将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及义务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责、开展监督工作等内容。并颁发《义务监督员聘书》。

  联系人:潘军,联系电话:8877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