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月份CPI 同比上涨1.3%
17.03.2015 12:24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 赵爽/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15年2月,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年同月缩小0.9个百分点,涨幅列居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第十一位。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
其中,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呈“五升三降”态势。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5%、0.1%、3.0%、2.2%和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1.0%、1.0%和0.4%。
而影响2月CPI上涨的主要因素食品类价格,则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
此外,新涨因素增强。在CPI1.3%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0.1个百分点,新涨因素影响程度比上月扩大1.4个百分点。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17.03.201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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