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同志街车祸案:肇事车辆提前刹车或撞不上(图)

28.05.20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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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自动播放 play 长春电瓶车驾驶员醉驾闯红灯 遭宝马奥迪分别碾压 向前 向后 网友微博所发事故现场图片 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片段

   新闻回放

  5月20日22时08分,长春市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一辆宝马轿车撞倒后,又被一辆奥迪轿车碾轧撞击,导致电动自行车上的两名男子一死一伤。

  超速、醉驾、逆行、闯红灯……在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发生的这起车祸中有诸多交通违法行为出现,如果没有这些违法行为,一死一伤的惨剧将可能避免。26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夜间视线不佳、超速行驶的情况下,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将车辆及时停下。如果车辆速度达到80公里/小时,急刹停车至少需要25米的距离。为了我们的安全,还是应该把安全的主动权握在自己的手里。

   肇事车辆刹车仍没停下

  26日,记者再次来到同志街义和路路口,同志街南向北方向在事发地点前的约500米距离都是上坡路段。“同志街的惠民路、义和路路口的信号灯是同步的,正常情况下,从清华路过来的车能在一个绿灯周期内通过。上坡时大家都是一路加油,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减速。”出租车司机徐师傅说。

  由于义和路是单行线,即便在同志街是红灯的情况下,义和路由东向西方向不应该有机动车进入路口。“作为一名驾驶员,在进入路口前和有斑马线时都应该有减速动作,这是学习驾驶技能时必须掌握的,而且在科目三的考试中也是必考的一项。”驾驶员教练陈永国说。

  在这起事故中,宝马轿车和奥迪轿车先后撞击了电动自行车,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监控录像,两辆车进入画面时刹车灯已经亮起。也就是说,两辆车至少在进入画面时已经采取了刹车制动措施,宝马车甚至已经实施了向左侧转弯躲避的动作。

  仅从监控录像并不能确定事故车辆的减速动作是否发生在驾驶员发现电动自行车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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