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42县人均可支配收入表单公示 延吉最高

16.06.2015  17:37

6月16日,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县域考评办法>的通知》(吉办发[2015]16号)文件要求,对2014年吉林省42个县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份和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份贫困人口消费支出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6日至22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吉林省县域考评工作的基础数据使用。

 

根据公示表单显示,在42个县市中,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延吉市最高,人均26860 元,最低的为汪清县,人均为162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