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1月1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全省法院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20年全省法院的五项重点工作。
本文将分三个章节细数为您解读报告内容
第一章
透过数据看法院
【审判执行质效】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42650件,审执结518915件,比2018年分别增长11.1%和23.2%;法官人均结案167.3件,同比增长17.7%;案件结收比109.2%,同比提升15.5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位;整体结案率95.6%,同比提升9.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执行结案率96.2%,同比提升15.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中有15项指标居全国前10位;诉讼服务质效居全国第4位。
【严惩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23件,判处罪犯34125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6186件8638人。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审结案件182件36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开设网络赌场等犯罪,审结案件451件2172人。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虐待、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18件685人。
【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16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8740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09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完善少年犯罪审判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占比52.8%。
【民生司法保障】高度关注民生领域群众诉求,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7684件。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扶危济困,速审速执涉及脱贫攻坚、劳动报酬等案件3545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55名被告人定罪处刑。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2705件,和解解决比例60.9%。
【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全省法院建成84个智能办案辅助中心、403个智能法庭,省高院在全国高院层面率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我省法院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入选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十大创新案例。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我省法院率先接入全国法院司法链平台,现已完成4124万份电子材料上链工作。
【司法能力建设】以法官需求为导向,精准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共培训干警2.46万人次。在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选派102名优秀年轻法官互派挂职,推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由满足近期需要向重视长远发展转变。为中基层法院增补编制370人,全省法院补充选任员额法官234名,选调招录法官助理等472人,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改善队伍结构。
【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打造司法公开一体化工作格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83018份,公开案件流程281257件,开展庭审直播93692场,努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我省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
【主动接受监督】省高院邀请81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省25家法院开展异地视察,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236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3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13件。建立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制度,省高院聘请了20位特邀咨询员和40位特约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第二章
2019年工作十大看点
看点一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报告原文】
坚持“四个到位”贯穿始终,突出“准细深实”查摆整改。省高院被省委巡回指导组推荐为全省第一批主题教育优秀单位。
【解读】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到位”和“四个贯穿始终”统筹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十二字”总要求,坚持党组提出的“认真、规范”工作要求,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理论学习取得明显成效、思想政治受到深刻洗礼、干事创业提振了精气神、为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主题教育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从主题教育一开始,省高院就奔着问题去,学做结合、查改贯通,以“准细深实”为标准,坚持在调查研究、开门查摆、自查自纠中检视问题,并在院党组、分管领导、所在部门和全体干警之间进行了“三上三下”的深查细摆和严格的审核把关,为整改落实提供精准靶向。同时按照“从一开始就改起来”的要求,通过项目化推进、长效化管理、专项化整治,确保问题整改无死角无盲区无缝隙。
在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省高院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主题教育的自选动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8个月,有侧重有针对地整治“为民服务、司法行为、廉洁纪律”三个方面12种不良行为表象,明确了40项整改措施,推动整治问题实现有的放矢、落细落小。
看点二
出台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
【报告原文】
针对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去年12月初省高院新出台“十项措施”,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解读】
2019年12月初,省高院针对当前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省高院明确提出,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充分体恤经济下行境况下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发,秉持审慎、善意理念,讲求执法艺术,创新司法手段,体现司法“温度”,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严格“老赖”认定标准,坚决杜绝“老赖”标签乱贴、“限高”措施滥用问题。
“十项措施”受到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赞誉,目前,省高院正在组织对照世界银行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全面梳理我省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以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吉林振兴发展。
看点三
启动“加强管理年”活动
【报告原文】
围绕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三大领域,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加强管理年”活动,着力提升法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解读】
2019年初,为期三年的“加强管理年”活动正式按下“启动键”。
一年来,全省法院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紧盯积弊陋习和顽瘴痼疾,通过项目化推进、长效化管理、专项化整治,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统一,推动实现了法院管理由粗放向精细、由“一阵风”运动式向长久抓可持续转变。
为避免活动陷入形式主义的窠臼,省高院对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了全方位、无死角的“大体检”。5月开始督察工作有力推动了“加强管理年”活动走向深入,全省法院窗口单位形象明显好转,工作作风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高院在不断提振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的同时,建立了全省法院重点工作周、月调度制度,对落实重点工作进行通报排名,以召开视频会议的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质效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从2019年初开始,吉林法院案件结收比、结案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全年结收比109.2%、结案率95.6%,分别位列全国第一位和第五位,执行质效指标一半以上进入全国前十。
看点四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报告原文】
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解读】
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退出市场的常态化、法治化渠道。全省法院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2019年依法出清、救治各类市场主体46家,化解债务500余亿元,直接清偿债权近百亿元,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数十万人,吉林昊融、通钢集团等重点企业成功实现司法重整。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省高院推动在长春设立了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45件,受理专利发明等技术性较强案件273件,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法庭的司法保护主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与此同时,省高院还出台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协助长春新区建立知识产权北方交易中心,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开通“知识产权维权直通车”,全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绿水青山、冰天雪地都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高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专门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去年12月,省高院批复同意前郭县法院在查干湖法庭加挂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查干湖生态旅游法庭牌子,在原有职能基础上,突出环境资源和生态旅游专业化审判,有力服务保障查干湖生态文明建设。
看点五
建立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报告原文】
牢牢把握“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带领全省各级法院对标先进、破难补短,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解读】
2019年8月,省高院出台《关于建立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意见》《关于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科学客观、合理有效的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面规范、引导、评价和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包括发展指标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考核评价3大体系,其中发展指标体系是关键和核心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实现即时统计监测和跟踪分析,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定性、定量评价各项工作水平。发展指标体系是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抽象概括和提炼,在指标层级上设定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42项,一级指标下设评价维度,每个评价维度用一个二级指标表征,二级指标细化到工作“关键点”,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和目标。指标评价方式上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42项二级指标均具备统计、分析、量化基础。每项发展指标的指标要素包括指标属性、指标方向、计算公式、指标价值、指标来源和2019年度发展指标值6个要素,用以有效规范、引导、统计、评价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平。
看点六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报告原文】
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并重,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72件,判处罪犯2321人。
【解读】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作为这场战役的“主力军”,全省法院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并重,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有力的举措,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年来,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72件,判处罪犯23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占28.2%,判处财产刑4.37亿元。
全省法院坚持“深挖根治”,深入开展“一案三查”,加大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2019年,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690条,发出司法建议445件。
同时,牵头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培训班,加强与政法其他单位研判会商,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属于黑恶犯罪的绝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绝不拔高,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看点七
打造立案服务“立交桥”
【报告原文】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当场立”、吉林电子法院“网上立”、跨域立案平台“就近立”,努力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
【解读】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服务人民群众、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窗口。一年来,全省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全省法院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同时,省高院在全省法院同步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出台《跨域立案平台操作规程》,推进“一网通办”和“移动微法院”双通道跨域立案,跨域立案即时可办,全省法院已成功办理跨域立案627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74.5%。
此外,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实现在线调解平台与办案平台、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相关系统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并同步开展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受到了群众的频频点赞。
2019年,全省法院共诉前调解纠纷131628件,调解成功率59.4%,占一审诉讼案件总量的35.9%;新收一审诉讼案件同比增长0.43%,增幅下降6.7个百分点,增速明显放缓。
看点八
接续推进执行攻坚
【报告原文】
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攻坚不松劲、快马再加鞭,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解读】
2019年,全省法院坚持构建执行长效机制和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双向发力,组织开展了“春雷”“夏日闪电”“秋猎”“冬季风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共新收执行案件156572件,执结179345件,执行到位金额292.6亿元。
省高院制定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执行联动机制、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强化执行综合治理,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问题。
日前,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执行法官运用区块链技术,对调解书及关键调解信息进行存证,并对超过调解约定期限且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实现一键自动转执行立案,并顺利执结,成为吉林法院区块链技术在审执衔接过程中的首次实践。
此外,省高院积极创新执行举措,与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人民法院+人民保险”法保联动常态化合作机制,在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诉讼保全保险等方面开展合作,以保险服务衔接司法实务,推动破解执行难题,为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作出了有益探索。
看点九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报告原文】
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解读】
省高院坚持把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针对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不清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在全国法院率先细化“四类案件”发现机制、启动程序、监管方式和责任追究,提升案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权力约束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辅助资源配置,推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背景下书记员职能再规划、人员再配置、权责再分配,省高院出台《关于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以延边中院、珲春市法院、蛟河市法院、松原地区两级法院为试点法院,在全省开展书记员集约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一支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书记员队伍,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从去年12月1日起,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13家单位出台意见,全省试行在民事诉讼中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切实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去年9月,按照优化高效、科学设置、服务审判、统筹推进的总体思路,省高院优化调整机关审判业务部门机构职能,以实现专业化审判为切入点,撤并承载碎片化、分散式管理职能的审判业务部门,将原有的17个审判业务部门撤并为14个,使其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又有利于实现有效的审判管理监督。
看点十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报告原文】
强化司法社会功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
【解读】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但绝不意味着办案就是人民法院的唯一职能。省高院提出,要坚决破除法院“办案越多越好”的固化思维,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中心工作与履行司法社会功能的关系,既要狠抓执法办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也要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履行社会功能,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2019年,省高院与省政府联合建立全方位、覆盖全省各层级的“府院联动”机制,与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
10月,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基层法院在辖区司法所和“百姓说事点”设立“法官说法点”,每月固定1—2天作为“法官说法日”,指派法官入点开展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就地办案、普法宣传工作,合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吉林样板。
5月,制定了《全省法院开展“六走进”普法活动方案》,组织全省法院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通过以案释法、法官说法、培训普法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1235场次,受众29万余人。
此外,省高院牢固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意识,开辟拓宽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的“试验田”,建立了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目前,已经接收了第一批法律研修学者,前三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培养工作已全部完成,得到了法律院校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第三章
2020年工作重点
重点一:围绕“稳进”大局,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解读】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我省深入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三大板块”建设、加快构建“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等重大部署,对标世界银行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推进建设更优的营商法治环境,努力提供更暖的司法服务保障。
重点二:打牢“稳定”基础,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
【解读】
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总要求,继续深挖整治,推进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司法社会功能,积极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重点三:牢记“为民”宗旨,着力打造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
【解读】
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动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快实施法庭布局优化调整,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重点四:强化“治本”之策,健全完善更加有效的管理制度
【解读】
继续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全方位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各项制度,推动形成一整套较为系统、较为成熟、较为定型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狠抓制度执行,推进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重点五:把握“过硬”要求,持续打造更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解读】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尽早实现“廉洁拐点”。以推动思想解放、弘扬奋斗精神为重点,进一步解决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问题,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