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张电子发票在长春开出
近日,吉林省国税局启动电子发票试点服务平台,随即,吉林省第一张电子发票在长春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诞生。顾客佟孝微通过企业的网购平台购买了价值4375元的创维彩电一台,在确认顾客已经支付货款成功后,电子发票自动生成。生成后的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后,和普通销售发票没有区别。
据介绍,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的开票软件要求,开具和使用的电子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象和电子记录,是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者是无纸化形态。
推广应用电子发票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方便?该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王强解释,对于网购消费者来说,电子发票在具备普通纸质发票功能的同时,不怕丢失、容易保存。受票者在交易完成后,通过手机、二维码等载体和形式,就可以接收电子发票,并可通过互联网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减少假发票的风险。电子发票的应用,还可规范B2C电商平台和开展网络购物业务的网店经营行为,保障网购消费者的权益。
在顾客佟孝微支付货款成功后,网购页面自动弹出提示,告知电子发票的号码和下载链接地址。佟孝微告诉记者,发票可以像照片一样储存在电脑里,不怕丢失,一旦出现维权问题,随时能打印出来。
同样受益的还有企业。长春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帅告诉记者,有了电子发票,企业通过“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申领,不用再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领用纸质发票,节省了时间和人力,降低了发票的开具、保管等管理成本。
对税务机关来讲,推广应用电子发票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措施。该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赵凤英告诉记者,电子发票系统会检测企业的票源结存信息,发票按需自动分配,还能在节假日期间由系统提前分配,保证正常开票。消费者购物交易完成后,系统即时自动生成电子发票,验旧操作随着发票的开具同时完成,做到即开即验。电子发票系统主动通过手机APP、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将电子发票信息推送给消费者,由消费者比对电子发票与交易信息是否一致,方便发票查验。
吉林省国税局把长春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试点企业,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时开具电子发票。对今后如何扩大应用范围,吉林省国税局副局长易凯表示,电子发票推广是发票管理的一次全新变革,是优化纳税服务的一个缩影。先以该企业为试点,重点突破,本着便捷、高效、惠民的原则,逐步推向全省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