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交一体化” 微平台成功调解首起案件
19.10.2018 23:15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9月27日,翁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与白某某停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无人员受伤。翁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白某某不承担责任。
白某某通过吉林省“道交一体化”微平台就其与翁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蛟河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提出快速调解的申请。调解员根据白某某上传的证据材料,利用该微平台案情沟通、视频调解、辅助生成调解方案等功能,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听取意见,疏导情绪,解答疑问,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翁某承担白某某的小型轿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失2000元,白某某自愿放弃车辆折旧费用。调解员利用微平台制作调解协议,并组织当事人利用移动设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在提出申请的当日就能通过微平台及时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十分满意。
吉林省“道交一体化”微平台是将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与移动客户端连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便捷化处理的大胆探索,也是准确把握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等“五个相结合”的改革方法、不断丰富改革策略和实现路径的有益尝试,对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三全三化”和“四个服务”的目标要求,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的工作方针,努力使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智慧法院和“数字吉林”建设前列亦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据悉,该平台是省法院与精友公司利用微信小程序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在微信内便捷地获取、传播和使用的优势特点合作研发的,微平台设赔付试算、网约案件、视频调解、案情沟通、鉴定咨询、保险咨询、在线答疑、法律法规、案例发布、路况查询、便民服务等功能。平台建设实现了从单纯的电脑客户端模式向电脑客户端与手机客户端并行模式的转换升级,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大部分道交纠纷的咨询、调解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19.10.2018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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