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要求远程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

16.07.2015  15:32

  眼下又到了一年旅游的旺季,针对之前一段时间全国多地发生的旅游客车交通事故教训,确保我省旅游的交通安全,昨日吉林省交警总队对省内所有旅游、客车企业做出相关提醒和要求。如旅游企业要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的资质。客运企业要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对远程400千米以上、高速公路600千米以上的客运汽车,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人。

   多起旅游客车事故敲警钟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发生了多起旅游客车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这些事故给我们带来了血的教训和深刻反思。5月15日,陕西某公司雇佣一辆“营转非”大客车非法组织旅游活动,行至下坡急弯路段时失控坠下悬崖,酿成35死11伤的悲剧。对此交警提示,外出旅游请您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方便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勿乘坐无运营许可标识的非营运车和私揽客源的个人车辆。

  6月10日,西藏一辆旅游客车与对向行驶的货车会车时发生刮擦,大客车冲出道路,翻下悬崖,造成11死8人伤。对此交警提示,行经临水临崖路段要谨慎驾驶,留意沿线警告标识,提前减速慢行,遇对方来车主动避让,严禁强超强会,防止刮蹭翻坠事故发生。

  6月2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一辆旅游客车,雨天行驶变道时失控冲入对向车道,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2死26伤。对此交警提示,夏季降雨频繁,驾车视线不良,积水影响制动,驾驶时应降速缓行,时刻注意警告提示信息,提前制动轻打转向。

   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同时,吉林省交警总队也要求相关旅游企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的资质,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强化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加强对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客运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隐患。客运企业应为单程400千米以上、高速公路600千米以上的客运汽车,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人。同时司机切记不能疲劳驾驶,司机要根据旅游客车线路安排好休息时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司机要严禁超速行驶,杜绝酒驾和药驾,高温下行车要注意路面状况。

  旅客在乘坐旅游客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自觉系好安全带,不带危险品上车,拒乘超员客车,头手勿伸车窗外,不干扰驾驶人,也能正当行使监督权力, 及时制止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旅客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路况,应急避险不要慌,正确使用安全锤,并冷静面对火灾。

   城市晚报 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