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10月底前结束
昨日,记者从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会上获悉,全省职称评聘工作从6月开始至10月底前结束。省属“评聘结合”高校拟定于7月底前结束;其他各评委会拟定于9月底前结束。
推进一汽集团职称制度衔接改革
我省将建立运行年度授权机制,研究探索中直单位、国有企业委托评审和授权自主评审机制,推进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和长春一汽集团职称制度衔接改革,构建多层次、多样化职称评审工作格局。
探索卫生系列职称评聘制度分类试点改革,建立完善基层卫生系列职称分级评审、“评聘结合”试点和副主任护师自主评审试点改革机制,年内择优选定一批市(州)和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医院推行职称“评聘结合”试点改革。
13所省属高校开展职称评价激励性制度改革
加快完成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入轨任务。建立试行中级、高级职称县(市)评聘机制、正高级职称县(市)直推机制和全员答辩考核机制,选定农安县等11个县(市)为试点,探索开展中级、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
选定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建筑大学等13所省属高校作为试点,探索开展职称评价激励性制度改革,打通优秀人才绿色评价通道。扩面开展省属高校正高级实验师评聘试点,放开准入门槛,允许所有省属高校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新增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23家科研院所为试点单位,扩面开展科研院所职称“评聘结合”制度改革。
新增建筑材料工程等3个职称评审专业
今年,我省新增设3个评审专业。我省将新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印刷复制工程和建筑材料工程3个职称评审专业。
从今年开始,省派援外人员在援外服务期间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评聘上一级职称,经评定取得职称(职务)的,给予优先发放证书,待援外服务期满后,可实行特设岗位聘任;对于因个人原因援助期未满终止援助服务或返回我省工作的,其职称(职务)仍按援外服务前职称(职务)予以聘任,其认定取得的职称(职务)予以核销。
今年,省直评委会将于8月开始统一在吉林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集中开展职称申报受理审核工作。 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