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20.01.2016  12:12

1月19日,记者从省老龄委获悉,《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届时,我省65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进收费公园和景点,而此前我省的年龄限制为70周岁及以上。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继续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争取今年年底再完成2000个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