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下发通知 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近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明纪律规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作出样子,带头接受监督,带头负起责任,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违规使用公车和其他隐形变种“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要增加检查频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财政监督、专项审计、执法检查、项目稽查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报告,发现“四风”问题线索;通过借助公安视频监控数据,选择时间节点,排查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通过调阅税务发票管理系统,发现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收送节礼、公款旅游等问题线索。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执纪,对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处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两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查处一批“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早谋划、及早部署、及早实施,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结,并及时向省纪委报送“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报告。省纪委将组成暗访组,对全省“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暗访抽查,并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两节”期间查处“四风”问题案件情况。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网址:www.ccdijl.gov.cn,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历树奎 记者何琳娣)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