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精准调解”试点工作显成效

13.03.2017  11:37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吉林省合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专业性和规范化建设,创新思路,狠抓调解,指导长春市朝阳区开展了街道(乡镇)“精准调解”试点工作,在提高调解员素质、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提高调解成功率等方面成效显著。人社部以“精准调解”为题材在长春市朝阳区,拍摄了《实施精准调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远程教育宣传片。

  一、积极探索“精准调解”工作模式

  近年来,长春市朝阳区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打造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平台,不断总结实践中的工作经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出“一接、二调、三观、四改、五议”的“精准调解”工作模式。

  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第一步,由仲裁员把案件转移至企业所在社区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与调解员进行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问题的对接;第二步,基层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主动走访单位,先行调解,力争化解纠纷,解决争议;第三步,若调解员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时,基层调解员参加“庭审同步”培训,即庭审同步录播系统,由一名仲裁员组织基层调解员在调解室观看庭审,同步讲解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实时互动培训;第四步,裁决后,基层调解员将根据案件裁决结果提供跟踪反馈服务,协助企业建章建制,堵塞劳动法律法规漏洞,避免企业再发生类似的劳动争议。第五步,案件结案后,仲裁员将裁决结果共享至基层调解员群,全面分析案情,提高调解员的应用分析能力。

  “精准调解”工作模式,有效畅通仲裁员、调解员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突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创新调解员的培训模式,同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仲裁员为基层调解员进行培训

 

  二、“精准调解”破解调解难题

  吉林省在长春市朝阳区建立精准调解试点,积极探索精准调解的工作方式,现已在朝阳区2个镇、11个街道和52个社区全面推广“精准调解”工作经验。

 

  辖区内企业人员向调解员咨询法律问题

 

  (一)积极打造坚实的基层调解平台。按人社部关于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和专业性的相关要求,朝阳区已在全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温馨、专业的调解室和调解工作窗口,为精准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高水准的基层调解员队伍。精准调解工作,转变了传统的业务培训方法,创新了基层调解员实战培训模式。在开展精准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积极投入到案件调处、庭审同步培训、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中,通过对真实案例的现场剖析,将生涩的法律条文灵活用到具体案件中,快速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实现调解组织与辖区内企业的良性互动。通过开展精准调解试点工作,基层调解员深入企业内部调解纠纷,案件审结后协助企业建章建制,为辖区内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不断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转变服务方式,取得企业的认可和信任,切实提高了基层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精准调解,密切了调解和仲裁的衔接互动,破解了调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难题。随着基层调解组织公信力的不断提升,辖区内企业在面对劳动争议时,更愿意主动寻求基层调解组织的帮助,化堵为疏,把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精准调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朝阳区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纠纷50余件,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争议有效预防与调解、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调解仲裁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