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局直属单位公车改革全面推进

06.09.2018  08:43

 

  按照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通知精神,省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和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局直单位开展公车改革任务。

  8月31日,省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省局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省局直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情况的汇报。依据省车改办规定的范围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局直单位摸清底数、形成方案的基础上,研究通过了局直企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方案,局直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从9月1日起实施。

  12个局直单位(不含其下属单位)本轮涉改车辆共计62台,经局党组研究拟保留公务用车13台,改革后将减少车辆49台,减幅79%。局直单位的下属单位(企业)车改工作由局直属单位负责,9月12日前向省局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报备。

  省局要求局直单位要尽快建立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避免违纪问题发生。对保留的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管理程序,健全日常使用登记和定期公示制度,严格用于规定用途。车改后,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信息监管系统,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使用性质和用途进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化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公车改革方案规定的标准,合理调整发放补贴和报销相关费用,不得超标准补贴和报销。取消车辆按照省车改办要求,局直单位完善车辆手续,完好车辆状态,并集中封存停驶。取消车辆处置坚持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采取逐车鉴定评估,依据鉴定评估结果,公开拍卖或报废解体方式进行,防止出现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至此,省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工作积极组织推进、处理问题客观稳妥,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