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中省直涉粮企业:
当前,春节刚过,粮食收购工作仍在进行,库存持续增加,屡创历史新高,国家政策性粮食所占比重大,储粮形态多,露天半露天储粮数量大。随着季节交替、气温升高,粮食发热、结露、结顶等隐患增加,安全储粮形势异常严峻,安全保粮工作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安全储粮工作,防止和杜绝各类坏粮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涉粮企业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储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把安全储粮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好抓实,要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严明纪律,坚决打好打赢春季安全储粮攻坚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省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储粮的监管责任,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所属及租赁企业粮油仓储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保粮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涉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储粮主体责任,不断创新粮油仓储管理模式,千方百计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储粮安全。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凡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坏粮、降等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全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吉粮仓〔2010〕61号),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细化、量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认真贯彻落实《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大力弘扬“四无粮仓”精神,传承“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优良传统,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管理,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和储存安全。
三、多措并举,排除隐患
(一)深入开展安全储粮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储粮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全员培训,使干部职工熟知安全保粮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仓储工作人员对初期发热、局部发热霉变、粮食水分较高致使急剧发热等问题的处理能力。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持“一、三、七、十五”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坏粮事故的重点仓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尤其要加大对简易仓房、露天囤垛、外租仓的巡查力度,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理,不留死角。
(三)制定个性化保粮方案。要根据烘干能力,控制收购进度,随收随烘干,防止湿粮堆过大,湿粮堆下应铺苫布防潮。入仓粮食要符合安全储粮水分标准,超过标准的粮食应进行干燥处理,粮食入库要严格实行“五分开”(即:不同年份、不同等级、不同水份、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粮食要分开储放)。已形成货位的粮食,要根据不同货位形态特点,采取相应保粮措施,一仓(囤)一策,分别对待:高大平房仓、浅圆仓等标准仓,应根据气候、外温、粮温变化适时通风,平衡粮温,相邻两层粮温差不宜超过8℃;罩棚仓、拱棚钢板仓、储粮罩棚、露天囤垛等密封性不好,存在通风死角的简易储粮设施,必须经常翻动粮面,同时,加大对死角部位的检查力度,如局部粮温过高要立即进行局部通风,如表层点翠要翻倒粮面,如大面积结顶要进行整体通风,情况严重的要灌袋移出;露天垛和“穿衣戴帽”露天囤由于透气性差,应在天气晴朗时,揭开苫布,降温散湿;蓆茓囤由于筛网通气性较好,要重点查看囤帽是否漏雨、塌腰,发现问题及时修缮。
(四)做好春季防虫、防鼠、防雀。虫害以防为主,新做货位要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有害生物控制”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原有货位,要加强墙边、墙角、门口、窗口的观察,如发现细腿蜘蛛,则预示生虫,要及时采取措施消杀。合理布设挡鼠板、捕鼠笼、诱饵盒、防雀网等防鼠、防雀设施,减少鼠、雀危害。
(五)做好春季“桃花水”防范工作。随着气温升高,冰雪融化,要在易受水浸的货位周边合理设置挡水墙、排水沟等设施,特别是露天半露天货位,要多加一道挡水墙,防止粮堆受“桃花水”浸害。
另外,农民手中还有部分余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抓好农户安全储粮、科学储粮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异常天气安全储粮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85号),继续加强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适时售粮,“地趴粮”及霉变粮要立即出售,离墙离地立体储存、短期内不出售的粮食要密切关注粮情变化,做好防水防雨,确保储粮安全。
省粮食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