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1.11.2015  00:29

  《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