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9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
10月1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田富英就《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做简要通报。据介绍,该《方案》已于2019年9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田富英介绍,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据了解,我省秸秆产生量较大,每年有大量秸秆被废弃或露天焚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和民生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俊海省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俊海省长的指示精神,我委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行动方案》起草工作,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前期调研、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的工作思路,确定了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的目标和具体工作举措。《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关于工作目标。发展改革委与省农业农村厅邀请省农科院专家根据2016-2018年各地农作物品种、粮食产量等基础数据,核算全省秸秆年可收集利用量约4000万吨。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确定了到2021年全省实现秸秆全量利用的目标任务,其中“五化”利用率为79%,剩余约21%根据调研和各地反馈实际需求,留作农民生活燃用。分阶段目标是: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2844万吨,利用率达到70%(含农民生活燃用约25%);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3368万吨,利用率达到83%(含农民生活燃用约23%);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4063万吨,实现全量化利用(含农民生活燃用约21%)。同时,还将三年行动目标横向分解到秸秆“五化”利用各领域,纵向分解到各市(州)和梅河口、公主岭市政府。
二是关于主要任务。包括7项,其中肥料化利用主要是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建立“点、片、区”梯次结合示范区,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利用1495万吨,利用率约37%;饲料化利用主要是推进粮改饲试点,完善“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草食畜牧业,利用740万吨,利用率约18%;能源化利用主要是推动磐石等9个续建和7个新建秸秆直燃电厂建设,加快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和燃煤供热锅炉改造,有序开展农村户用炉具推广,利用863万吨,利用率约21%;原料化利用主要是推进秸秆新型建材、制浆造纸、碳基肥利用,发展秸秆包装材料、秸秆餐具等产品,探索秸秆化工等利用新途径,利用65万吨,利用率约2%;基料化利用主要是扩大食用菌基料化生产规模,发展秸秆基质育苗产业,扩大绿色种植面积,利用31万吨,利用率约1%。同时,加快秸秆离田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主要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细化秸秆离田和收储运方案。支持秸秆储存基地建设,培育专业化合作组织;加强秸秆“禁烧”监管,主要是全面落实禁烧区和限烧区有关规定,实施网格化监管等十项工作机制,实现全域禁烧。
三是关于保障措施。主要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完善统计体系,各地、各部门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三年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定秸秆“五化”利用和禁烧考核办法,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目标任务。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实习生 张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