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制定出台《吉林省社会组织规范化操作规程(试行)》

07.09.2015  16:42
  

  日前,吉林省民政厅出台了《吉林省社会组织规范化操作规程(试行)》。该操作规程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个部分,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操作办法和量化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操作规程》对强化社会组织章程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换届选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活动的开展和诚信建设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涵盖了社会组织内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是目前已经出台的同类政策中比较系统、完善的社会组织建设规范,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提供了政策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