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吉林省省长蒋超良强调简化登记手续 降低创业成本

28.11.2014  16:14
   近日,吉林省省长蒋超良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工商局局长臧忠生关于《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暂行办法》。

        蒋超良强调,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登记和管理,是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全民创业的有效措施。要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遵循方便准入、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放管并重,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创业成本,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条件。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出台配套措施,及时跟进监督管理。

        据介绍,《暂行办法》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对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和使用作出了相关规定,共15条。遵循方便准入、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放管并重,一方面简化登记手续,最大限度释放吉林省现有的场地资源,鼓励全民创业;另一方面强调包括工商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协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