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省直个体私营企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
经省局领导和机关党委同意,6月20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省直个体私营企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长春光彩大厦隆重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吉林省省直个体私营企业第二届委员会。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刘顺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工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省直个私党委书记孟繁林同志出席会议并受中共吉林省省直个体私营企业第一届委员会的委托作工作报告。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共吉林省省直个体私营企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会议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和规定程序,经参会党员代表投票,周文军、么惠英、邢世文、陈曦、赫曙光、由杰、徐增山、潘丽颖、孙玲9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省直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委员。
刘顺昌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吉林省省直个私党委党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新一届党委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他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企业是党的工作重要阵地,省直个私党委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引领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要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强化政治引领力、促进企业发展上体现推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增强组织凝聚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上提升影响力等方面下功夫;三是要强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要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力度和工作创新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带头人,壮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骨干力量,加强对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
会后,新一届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