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07.06.2016  19:29

加强环境审判 保护白山松水

本报6月6日讯(通讯员李广军 王洁瑜记者粘青)环境资源审判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天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在省法院举行,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入专门化审判新的历史阶段。

新成立的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第一、第二审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环境正义和代际公正,保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加强司法审判,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随后,省法院召开“守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广军介绍了近年来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通报了10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