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正式实施“两证合一”

21.10.2019  09:12

  记者从长春海关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10月15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在我省正式实施。

  按照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流程模式,“两证合一”后,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时,可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实现两个备案“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备案”,可以为企业节约时间和人工成本,为企业带来便利。“两证合一”企业实施属地化管理,原产地签证管理系统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自动化分属地管理海关,同时默认该属地海关为企业的签证、领证机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海关申请变更签证、领证机构。

  目前,长春海关辖区内共有1000多家原产地备案企业,每年签发各类出口原产地证书1.6万余份。今年1-9月签发各类出口原产地证书12314份,货值8亿美元,能够享受国外关税优惠约3000万美元。“两证合一”后,预计备案企业会成倍增长,将会有几千家企业不需再到海关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只要进行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可以申请原产地证书,实现了“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据了解,“两证合一”后,证书的申请、签发流程和要求与现行规定一致。“互联网+海关”上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入口保留,“两证合一”企业可以登录查看或根据需要添加与原产地签证有关的信息。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可以通过上述入口在海关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涉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的变更由商务部门办理。

  长春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长春海关将利用商务部门传输的“两证合一”企业数据,深挖签证潜力,提升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帮助企业尽可能地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红利。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陈婷婷 实习生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