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条例征求修改意见将于6月20日截止

10.06.2015  10:26

6月9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现将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网站( www.jlrd.gov.cn )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229号,邮编:130021);联系人:郭红卫;联系电话:0431-85091359;传真:0431-850913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