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由“省考”变“国考”
15.01.2015 08:21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吉和网1月14日报道 根据国家要求,吉林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试形式由“省考”变为“国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按科数收取,其中幼儿园、小学教师为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3科。通过笔试的考生参加面试的,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适用于实行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后的中小学教师 包括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资格的人员资格考试。
吉和网记者 单立国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15.01.201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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