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成立律师法学研究会
12月19日,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在长春召开。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俊峰应邀到会致辞并作主旨演讲。
会上,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章程,推选禹治洪为该会会长;选举产生了该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了名誉会长和顾问。
成立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积极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律师法学研究、增强学术交流的具体实践。律师法学研究会将团结和组织全省广大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繁荣律师法学研究、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为引领,开展对律师法学、律师制度、实务课题、行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吉林省律师法学研究的学术价值和影响,为立法工作、司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全省律师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成立大会结束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俊峰发表了题为《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主旨演讲。
会议由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主持。省人大内司委,省和长春市直政法各部门,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和长春理工大学等省内机关团体高校;省内知名企业,省直和长春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各单位1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