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引进人才新政实施 安家补贴最高每人200万元

06.02.2018  16:10

  5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聚焦人才重点、公共服务政策、引才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4个方面,制定了18条激励措施。

   制定人才分类目录

  按照不同层次类型将各行业领域人才划分5类,A为国内外领军人才,B为国家级领军人才,C为部级领军人才,D为省级领军人才,E为基础实用人才。

  《意见》的最大特点就是既有利于突出重点、对标定位,更能确保精准施策、落地见效。

   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全省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对A、B、C类引进人才“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D类以上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免费帮办服务。

   提高人才薪级工资待遇

  放开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薪酬限制政策,提高人才薪级工资待遇,高校、科研院所中A、B类人才薪级工资可比照规定标准上浮2级,C、D类可上浮1级;D类及以上人才绩效工资增长比例可上提10%。建立健全贡献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大奖的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给予奖励或匹配奖励;对科研纳税贡献突出的人才,按照缴税额度给予相应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可对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E类及以上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人才安家补贴最高200万元

  完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给予5个层次、11类引进人才税后3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同时,考虑全省各地区发展不均衡的实际,允许省及长春市以外的地区将全日制大专毕业生纳入支持范围,放宽引才聚才门槛限制。

   完善人才子女就学政策

  A、B类省内人才和引进人才子女可任意选择一所公办高中和民办学校就读,C、D类引进人才同等享受子女就学安置政策;按照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家属意愿,妥善安排其就业。

   强化引才聚才优惠政策

  完善柔性引才聚才政策,各级政府可对引才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开辟引才编制使用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使用编制时,随用、随批、随时落编。

  探索试行吉林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选聘机制,A类人才特设直聘;特别优秀人才可破格评聘职称、直评特聘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探索放开外籍人才工作或居留限制,给予外籍人才平等扶持待遇。

   强化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实施战略性产业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高校毕业生以及域外吉人等4个方面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从政策、资金、平台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最大支持,确保更多的人才在吉林孵化成长、创新创业。加大对省级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等科技平台支持力度,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平台给予连续滚动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盘活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资金,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调剂权。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实行职称特殊评聘政策,鼓励和支持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硕士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工作服务。

  (记者 陈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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