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法工委、省环保厅联合召开颁布《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全省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宣布《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6月1日,吉林省人大法工委、环资委与吉林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条例》进行解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就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发言。吉林省大气防治领域的第一项专项法律自此在全省范围内正式落地。
立法严谨 “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修改过程,是一次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广纳民意的过程,也是在新常态下由人大主导立法的一次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相关各部门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在立法过程中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考察组多次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考察工作,并通过发函、登报、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等方式开门立法,广泛调研。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历时两年,其间反复论证,数次修改,确保《条例》出台后“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
《条例》亮点 “溯源头、抓重点、出重拳”
《条例》共六章七十条,包括总则、排污者责任、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附则。《条例》遵循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上位法立法精神,五大亮点明确新颖。
《条例》强调了排污者和政府的责任。我省条例的体例与上位法相比有所创新,主要是从排污者和政府责任入手,强化法的惩戒功能。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专设了排污者责任和政府监督管理责任。
《条例》突出了源头治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往大气污染治理,强调末端治理,成本高效果差。条例依据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加强了源头治理,从制定产业政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燃煤质量、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都体现了源头治理的思路。
《条例》抓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我省主要空气污染源为煤碳、秸䄭和汽车尾气。条例针对这几项主要空气污染源都做了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规定。
《条例》要求花大力气治理“小”污染。《条例》不仅要求“大而全”对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采取多管齐下,严抓重点排污源治理,也注重“小而精”,重视扬尘、挥发性气体排放、露天烧烤、餐饮油烟、乱烧树叶和垃圾的“小”污染。在合力“整治”的同时,注重“预防”的措施,形成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全面管控。
《条例》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法律威严。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这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条例》不仅提出了大量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要求,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条例规定了按日计罚、双罚制等较为严格的监管手段和处罚措施,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面向公众发声宣传解读《条例》
为回应社会公众的热情与关注,更好的让社会全体公众了解《条例》内容,吉林省人大法工委、环资委与吉林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不仅有中央级媒体与省级媒体,还有权威的网络媒体。中央电视台吉林记者站、人民日报吉林分社、新华社吉林分社、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中国新闻网、中国吉林网、新浪网、凤凰网14家媒体均派出记者受邀参加。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铁峰针对《条例》进行解读,介绍了制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的起草修改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对如何采取措施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具体意见。
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树森表示,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及时妥善审理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的立案工作,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绿色通道。搭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司法行政平台,建立环境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的专门联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专业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力量建设。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表示,全省检查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机关和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推进《条例》实施中的作用。联合环保部门共同推进环保公益组织的建立和完善。
省公安厅副厅长刘福军表示,全省公安系统将强化管控,集中打击,严厉打击环保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严格把关,依规办理,严把机动车登记查验和检验关。强化宣传,普及法规,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在交通参与者中普法宣法,提高全民参与的环保意识。
省工信厅副巡视员吕景春表示,省工信厅将继续强化行业去产能工作,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狠抓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围绕工业电机能效提升情况、钢铁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情况、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2020年达到73%。
省环保厅副厅长王相民表示,全省环保系统将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环境法制意识,切实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大气环境的氛围。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开展“长吉平”三城共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内,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力争到2017年底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分别比2015年增加30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分别比2015年减少8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邢文忠同志表示,省住建厅将在全省住建系统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并认真做好建筑扬尘治理,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在本年内全面完成“暖房子”工程收尾工作,推动热源不断迈向绿色环保。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