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措并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06.03.2015  08:22

近年来,吉林省财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断提升“三公”经费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不高于上年的要求。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实行源头管控,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形成倒逼机制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是严格预算约束做到“三公”经费不追加不调剂。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约束,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以外的预算支出,一律不得调剂用于“三公”经费支出。对预算执行中追加的经费,明确要求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加大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对抓好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