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地发布假期旅游消费警示

01.10.2017  08:35

  本报讯(记者徐慕旗)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将至,群众出游热情高涨。为了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身心愉悦的假期,近日,全省多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假期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游客出行时的注意事项。

  延边州旅发委发布“国庆黄金周”旅游消费提示,重点关注线上旅游产品。辽源市旅游局发布“十一小长假”旅游消费警示,特别提醒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同时注意资金安全。

  此外,规避旅游消费“低价”陷阱,依法理性维权等成为多地共同关注的内容,皆在旅游消费警示中提醒游客注意。

  另讯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预判、规避消费风险,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近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热点,发布中秋月饼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网购月饼,并注意饮食安全;同时发布长假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旅游线路。省消协特别提醒选择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出游的我省消费者,根据“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协议规定,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不必再耽误行程,回到居住地就近向本省消协投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