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24.12.2014  12:58

  

  

  

  

  

  吉林省实施了7年的大豆临时收储政策于今年“寿终正寝”。取而代之的是“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出台。2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秋粮上市起,在吉林省启动《吉林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日前,“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执行。这是国家为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取消实行7年的临时收储政策

  2007年,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出台大豆临时收储政策。今年为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实行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取代了临时收储政策。

  大豆目标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二是我省实行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以国家公布大豆目标价格为标准,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则不发放补贴;三是我省大豆目标价格补贴额采取与种植面积挂钩的方式核定。

  “方案的实施,意味着我省的大豆价格真正实行市场化。”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受进口大豆低价冲击,市场上大豆价格相对较低,影响种植户积极性,导致我省大豆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呈现逐年走低的趋势。实行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后,在保障农民基本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让大豆价格完全市场化,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成本加收益确定大豆目标价格

  实行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大豆的目标价格如何确定?和大豆市场价格有何不同?

  吉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豆目标价格的标准是国家按生产成本加基本收益确定的。2014年我国大豆目标价格是4800元/吨,即每斤2.4元。

  而大豆市场价格是在市场中形成的,是通过监测得到的当年10月到次年3月期间全省大豆的平均市场价格,而不是某个种植者出售的具体价格,与大豆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水平,会在3月底后,国家汇总平均我省所有监测点数据后得出结果。

  据悉,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是发放给大豆实际种植者的,而非土地所有者,也就是谁种地谁受益。

   5月底前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国家依据什么标准把补贴发放到每个种植者手中?

  该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将依据乡(镇)政府调查统计,建立种植面积花名册。这个数据由种植者据实申报,村委会(农场)负责登记、核实、公示,报乡(镇)政府核查。但在有些土地上种植的大豆面积不予核定,如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

  在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大豆种植面积,测算市场平均价格等项工作的基础上,于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给大豆实际种植者。

   同样种植面积补贴一样

  据悉,种植户领取补贴通过财政部门建立的资金账户发放。发放程序为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大豆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各乡(镇);乡(镇)财政所按照大豆种植面积调查统计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大豆实际种植者。

  同样的种植面积得到的补贴是一样的,但收益水平与生产成本、产量及出售价格密切相关。因此,种植者要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大豆品质,并努力抓住市场机遇,争取将自己的大豆卖个好价钱,这样才可确保自己收益更大。(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