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改试点之员额制改革:一步到位 勇毅笃行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要问哪一项改革任务最复杂、最关键,最让每个法官、检察官切实感到被“动了奶酪”,非员额制改革莫属。员额制改革是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也是调整利益结构的难点。改变现行法官、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在法院、检察院内部重新确立法官、检察官人员比例,这项无异于让所有现任法官、检察官“重新考察、竞争上岗”的改革,确实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头戏。
如何从最关注、最基础、最难改的员额制改起?省委政法委统筹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确定了“落实中央要求严控比例、确保遴选质量严格标准、结合两院实际统分结合、蹄疾步稳实施一步到位”的员额制改革进路,开启了改革试点的破冰之旅。
以上率下——领导带头一以贯之
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员额制改革的目标是在中央要求的39%员额控制比例内,再预留出员额总数的10%。这就明确了现有法官检察官每五个人中就有两人不能入额,员额选任的压力很大。员额制改革势必要动一部分人的“奶酪”,如何迈过这道坎,大家把目光集中在领导干部身上。吉林省法、检三级院共有领导干部1032人,领导何去何从,成为推进员额制改革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在员额制改革中,领导干部要带头。我省发出推动改革的号召令,提倡年龄偏大、不分管办案的领导作出表率不入额。省法院把省市县三级法院领导入额的比例上限分别确定为30%、40%和50%,省法院有16位院领导,最终入额的只有5位。全省三级法院只有372名院领导入额,占院级领导职数的45.9%,并且入额比例全部控制在限定之内;省检察院16位院领导中有9位主动提出不进员额,全省97个检察院有339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退出员额,带动一大批年龄偏大、长期不在业务部门工作、司法经历较浅的原检察官退出员额。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许多不分管办案工作的院领导主动提出不进员额,为全省法官、检察官作出了表率,共带动800余名年龄偏大、有入额希望的法官、检察官放弃入额,此举就腾出员额岗位1300余个。
领导带头让出员额成为最有力、最有效的改革总动员。实践证明,“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改革模式,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开公正——遴选标准一清二楚
如何让年龄大的司法人员安心,让中青年司法人员有奔头,让整个过程更公平?我省坚持全省统一选任标准和程序,一把尺子量到底,务求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入额法官、检察官干得好、过得硬、能服众。
省检察院原侦查监督处助检员张征宇,有法学博士头衔和多年工作经历,但此次没有入额,他给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写了一封信:“我同大家一样,感到这次遴选是公平公正的,对结果表示拥护和赞同。虽然我没能进入员额,但结果我是接受的。我一定要在辅助岗位上扎实工作,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员额内检察官……”
张征宇对员额制改革有这样的认同和体会,正是因为在改革之初,我省对怎么把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选好、选准、选公平,进行了理性的思考与科学的决策--
在参与机会上,对原有法官、检察官、助审员、助检员一视同仁;在选任标准上,坚持以“具备成熟的司法能力”作为根本条件,包括政治坚定、法学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廉洁敬业等;在操作程序上,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经过报名预审、笔试、面试、领导推荐、群众推荐、谈话推荐、遴选委审核、院党组确定等环节;在遴选把关上,充分发挥遴选委员会作用,认真研究审核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人选。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全部完成。法院系统共遴选法官2915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3.1%,实际预留员额占员额总数的15.3%;检察机关共遴选检察官2206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0.7%,低于中央要求8.3个百分点,实际预留员额占员额总数的21.2%。我省法官、检察官入额比例均远低于中央要求的39%,为未来可持续发展留足了空间。
队伍优化——改革成效一目了然
改革试点成效如何,改革的参与者最有发言权。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金荣的话说:“改革后,法官队伍更精了,更加勤奋钻研业务了。”
目前,我省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平均年龄较改革前降低4.3岁,50岁以下的法官、检察官占84.5%,中青年骨干比例普遍提高,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4.7%,司法队伍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进。同时,通过实施员额制度、择优选任法官检察官、组建固定办案团队,不断压缩非办案部门的人数,改变了以往人员混岗的情况,使得改革后员额法官、检察官在办案一线的比例达到100%,落实了中央政法委提出的“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的要求。
尽管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少了,但由于法院、检察院大部分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实现了“减员不减人”,省法院改革后一线办案人员增加7.5%,省检察院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配比以及人员结构分层日趋合理,司法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实施员额制改革更形成了人人自觉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提升素能的良好风气。已经入额的司法人员法治思维、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接受监督意识和职业荣誉感得到显著提升;争取入额的司法人员努力劲头更足了。
作为首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吉林是探路先锋。员额制改革的一步到位让人们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满信心,倍感期待。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吉林司法体制改革劈波斩浪,步履铿锵。
(记者/粘青 通讯员/李晓光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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