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成立

06.01.2016  11:52

 

  

 

 

      为有效遏制我省电信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吉林省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日前成立。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省政府于2015年11月23日批准建立了吉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该制度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吉林省反电信诈骗中心建设任务随之提上日程。建设该中心的目的是整合公安、通信运营商、银行等各方面资源,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打击数量持续增长、危害不断加剧的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吉林省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设在省公安厅,省内三大通信运营商、七家银行派员进驻,警、银、通联合办公。中心承担着全省电信诈骗警情接警处置、服务咨询、技术反制,对全省电信诈骗犯罪新动态、新问题、新手段进行分析研究,指导各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防范、宣传等工作职责。

  目前,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吉林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联合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工作机制,为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全面投入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当前,要抓住打击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打破壁垒,突破瓶颈,重点建立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机制,第三方支付公司协助公安机关账户查询机制,做到以专制专、以快制快。”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在近日召开的吉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说。

   链接阅读

  近年来,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的各类电信诈骗方法增多,诈骗的花样也不断翻新,从“中奖短信”到冒充“公检法执法人员”,不法分子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精心编造各种骗局,引诱人们上当受骗。

  2015年1月至10月,我省共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572起,涉案金额2.02亿元,这些诈骗案件,虽然不如严重刑事犯罪那样危害严重,但由于其发案多、侵害面广,带给群众的感受是最深切、最直接的。犯罪分子一旦得逞,将会给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一)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并讲话。部际联席会议23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2015年10月,按照公安部部署和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的指示,为有效遏制我省电信诈骗犯罪频发高发的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省公安、通信管理、银监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开展吉林省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建设工作。

  (二)吉林省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由公安厅牵头,三大通信运营商、省内七家银行派员进驻,负责全省电信诈骗警情的接警处置、服务咨询、技术反制等工作。该中心将搭建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拦截系统和网上作战平台,可实现对涉嫌诈骗犯罪的电话号码、银行账户的快速查询、紧急处置,阻止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或继续实施犯罪,从而减少被骗资金损失,发现破案线索。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0名,内设受理处置组、综合研判组、金融防控组、电信防控组、宣传防范组、勤务保障六个工作组。

  (三)工作中,公安机关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诈骗电话号码将第一时间通报给中心,通过各通信运营商立即阻止该卡继续使用。

  中心还将及时劝阻被骗群众汇款,堵截被骗资金,有效封堵涉案号码,快速发布警示信息。

  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后,将依法冻结涉案资金,提出资金返还意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公安机关将冻结资金返还指定账户。

  请广大社会群众和企业提高防范意识,一旦遇到电信诈骗犯罪侵害要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争取宝贵时间,以便发挥反诈骗犯罪中心作用,及时侦破案件、挽回损失。

   延伸阅读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电信诈骗犯罪,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发布欺诈信息实施诈骗,诱使被害人将本人银行账户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或者骗取被害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信息后从被害人银行账户盗转资金的行为。与现场实施的诈骗相比,电信网络诈骗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更具隐蔽性、更难打击。随着通信、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方式不断增多,使得有效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难度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