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曝光:吉林省友邦药业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4.2016  16:40

  吉林省友邦药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采取少计收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797.01万元。该纳税人上述事实已构成偷税。

  对纳税人上述违法事实,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税款1797.01万元,加收滞纳金1373.72万元,并处罚款898.50万元。

  2014年4月25日按法定程序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该纳税人。目前,本案已于2015年1月20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