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3余万元

13.03.2015  12:11

   城市晚报讯 为纪念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全省20家相关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共同举办“吉林省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

  据了解,2014年,我省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有利契机,切实加强监管,强化专项整治,推进全省消费和维权环境持续改善。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85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3余万元。

  当前,全社会关心和关注消费维权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群众对消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2015年,我省将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一主题,继续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全力抓好消费维权工作;各级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中心,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全面强化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

  此外,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进步,大会对国网吉林电力公司、欧亚卖场、欧亚商都奥特莱斯等37家消费者满意单位,城市晚报记者张雅静等25名优秀消费维权志愿者和通化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海波等12名2014年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进行了表彰。

  (记者 盛雪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