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五”司法体制改革步履铿锵
从笔试、面试,到遴选委员会审核、党组确定,每一位参加司法体制改革的我省检察人员,都要经过8道“关卡”,才能最终成为一名真正的员额内检察官。
今年10月23日,辽源市东丰县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被告人赵某诈骗一案,从庭审开始到结束,仅用了半个小时。
去年3月,中央确定包括吉林在内的7个省份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全省司法系统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迅速落实。
一批批科学严谨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一个个效果凸显的改革项目有序推进,一张张清晰明确的司改蓝图精彩绘就。
突破藩篱:员额制改革蹄疾步稳
多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不分工作种类,不分岗位特点,大家“一个锅里摸勺”,导致人员专业化不专、职业化不强;业务部门人少案多,一些基层检察院一线业务部门人员占人员总数不到50%。
人是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对象。人员制度改革,必然会触及现有的利益藩篱。如何才能突破改革进程中的障碍,真正建立起结构合理、分类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员额制改革迫在眉睫。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我省检察机关迎难而上,确定了“稳中求破、破中保稳”的改革思路,把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重点把检察官群体剥离出来。
省检察院带头,与试点院九台区检察院的参选人员一起,不分职务、年龄实行“三个一”:即同一张笔试卷、同一道面试题、同一组面试考官,仅用了10天时间就完成了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紧接着,省检察院又为其他15个试点院统一命题,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联动式选任模式。
改革前是公诉科副科长,现在担任主任检察官的钱岩感触颇深:“改革前,我每年要办200多起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要向科长、分管检察长请示。改革后,我承办的案件按照权责清单,能定的自己定,有疑问的向分管检察长请示后报检察委员会研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经过层层审核,有123名省检察院的检察工作人员成为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仅占省检察院政法专项编的31.9%。随后,以同样方式遴选出全省另外15个试点检察院的员额内检察官,共计520名。一批年富力强、业务精干、热爱检察事业的检察官进入了员额内。
同时,省检察院“拆庙减官”,创设了其他试点省份都没有做到的“大部制”改革,将省院原来的34个局(处室)大胆整合为“九部一委”,业务部门全部实现扁平化管理,不仅使职权得到进一步配置,办案力量也进一步向一线倾斜。
创新模式:“互联网+法院”应运而生
打官司不用到法院,这种过去不能想象的事情,如今在我省已经成为事实。
“以前到法院立案、送达、交换证据等,至少得来三四趟。电子法院开通后,坐在家里敲敲键盘、点点鼠标就能完成上述行为,真是既方便又省时啊!”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修保,已经成为吉林电子法院的“忠实粉丝”。
今年6月19日,随着国内首家“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吉林电子法院建成并在全省全面开通应用,一场办案方式的深刻变革在我省法院系统迅速掀起。
过去,当事人想立案,必须事先复印各种证件、证书,并带着许多材料、证据,亲自来到法院立案窗口提交。如果提供资料不全,必须返回补充才能完成。
现在,当事人只需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站,通过注册、扫描身份证、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操作提交立案申请,待审核通过,按照提示在网上签收、缴费后,即可完成网上立案,用时不到1小时,实现了诉讼“面对面”向“键对键”的重大转变。
“在传统执行模式下,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只能到银行挨家查,费时费力。如果账户开在别的城市,法院就更难掌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处处长房红深聊起工作的改变,“现在可不一样了,执行法官只要轻点鼠标,相关法律文书便发往各大银行。几分钟后,银行就能反馈查询结果。”
这些改变,正因为吉林电子法院建立起“网上执行局”。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20多家全国银行和省内银行进行专线连接,实现了当事人银行存款的网络查控。
一切为了方便群众,一切为了司法公正。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吉林电子法院在探索中砥砺前行。
更新理念:“法制民警看庭审”意义深远
“执法的每一处细节展现、每一个证据采集、每一次程序行使、每一篇文书制作都要‘走心’。作为一名基层法制民警,我感觉责任重大。”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王俊峰对自己观摩龙潭区法院审理某诈骗案的庭审感到受益匪浅。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自今年6月中旬开展了“法制民警看庭审”活动,全省公安法制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和人权意识有了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水平有了新发展。
临江市公安局挑选的苏某贩卖毒品案是一起“零口供”案件,在侦办之初曾给习惯于获取“言词证据”的办案单位带来巨大的困难和压力。通过观摩庭审,法制民警进一步树立了“依托严密的证据链证明犯罪事实”的理念,为日后侦办此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长岭县公安局选取的李某故意损坏财物案,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持有鲜明的对立观点。被告人拒不认罪,证人当庭翻供,公诉人与辩护人在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等问题上进行了激烈辩驳,为观摩民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以审判为中心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改革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司法审判的要求,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制度保障,保证我们的执法办案工作始终体现严格、公正、文明的法治要求,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历史的检验。”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坚定地说。
阳光公开:司法行政公信力全面提升
“通过这个系统,您可以知道服刑人员在监狱里的生活、改造情况。”日前,省女子监狱政委王力军,正在耐心细致地向服刑人员家属介绍接见室的触摸屏使用情况。
为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省女子监狱在接见室设立了“纪检工作站”,直面服刑人员家属的咨询和投拆,征求其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省女子监狱的狱务公开,只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司法公开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始终把监狱系统狱务公开、戒毒系统所务公开、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公开等工作,作为推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重点,着力破解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和敏感问题,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省监狱管理局不断丰富狱务公开内容,在各监狱的监区设立了狱务公开专栏,对服刑人员日常考核、奖惩以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执行程序、法定条件、裁定结果等及时予以公示。
省司法厅戒毒局在各戒毒所设立公开栏,运用所内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在戒毒人员的学习区、生活区、康复区、劳动区、探访室等定期公示执法司法情况。
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细化所务公开内容,对强戒人员违规违纪扣分、提前解除、探视奖励等方面不仅公开结果,还对事实依据进行公开。
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把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工作常态化,将每项执法环节和工作过程,都置于社区服刑人员和其家属以及社区群众、社会公众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之下。
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吉林,既是探路先锋,也行破冰之旅。
从员额制改革,到电子法院的建立;从民警看庭审,到狱务所务公开,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充满信心,倍感期待。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吉林司法体制改革劈波斩浪,步履铿锵。(记者 王子阳 粘青 董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