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集安将被赋予地级市管理权限

05.12.2015  12:21

4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 吉林 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集安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安县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将赋予农安县和集安市政府地级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据悉,将下放给集安市的管理权限为247项,下放给农安县的管理权限为244项。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集安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将集安摆在全省开放发展的重要位置,打造成我省南部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窗口,形成与珲春相响应,南北互动、两翼齐飞的沿边对外开放格局。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安县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农安作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中心城市的生态屏障,积极探索差异化、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文化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