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再审18年前“情人节凶杀案”

20.04.2016  08:56

   新华社长春4月19日电(记者周立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在吉林市依法公开再审刘吉强故意杀人一案。18年前情人节当天,发生在吉林市的这起命案再次引发关注。

  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傍晚,吉林市27岁的女子郭某被杀死于家中。经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侦查认定,郭某时年34岁的朋友刘吉强为凶手。

  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999年12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吉强上诉。2000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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