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在第26个“世界湿地日”即将到来之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吉林省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公布吉林省认定的第一批21处省级重要湿地。目前,吉林省有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1处。省级重要湿地是指湿地在典型性、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经省政府同意并公布的湿地。
第一批21处省级重要湿地
通榆向海湿地
镇赉莫莫格湿地
松原查干湖湿地
乾安大布苏湿地
通化哈泥湿地
辉南龙湾湿地
农安波罗湖湿地
安图园池湿地
敦化黄泥河湿地
汪清上屯湿地
长白鸭绿江源湿地
辉南大椅山湿地
和龙海兰江源湿地
大安牛心套保湿地
长白泥粒河湿地
和龙泉水河湿地
八家子古洞河湿地
农安太平池湿地
敦化秋梨沟湿地
汪清嘎呀河湿地
白山珠宝河湿地
其中,向海、莫莫格、通化哈泥湿地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纳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吉林省湿地类型较为丰富。吉林省东部主要是长白山林区的森林沼泽湿地;中部主要是以江河湖泊为主的湖泊湿地;西部主要是松花江、嫩江流域为主的内陆河流及平原沼泽湿地。
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坚持以湿地全面保护为根本,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湿地保护法治体系,逐步健全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持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科学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系统开展湿地监测和保护监管,不断深化履约与国际合作,提升湿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吉林省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省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将东、中、西部湿地分批列入不同级别的湿地名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全省完善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健全。吉林省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区位重要、自然特征明显、保护价值较高、受威胁严重的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2021年,吉林省新建长白间山峰、德惠大白水、梅河口帽沟、通化县朝阳等4个省级湿地公园。目前,吉林省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个,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8个,省级湿地保护区9个。全省已建立湿地公园36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23个,省级湿地公园13个。吉林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多种保护方式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纵深推进。吉林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莫莫格、查干湖湿地开展退耕还湿工程建设,完成退耕还湿24000亩,有效恢复和扩大了湿地面积,保障了候鸟栖息地安全。在向海、波罗湖、大安牛心套保等重要湿地开展了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修复退化湿地1200公顷,实施生态补水3200万立方米,购置监测监控设施设备、设置宣教设施,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有效保护重要湿地12000多公顷,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恢复和提高。
目前,吉林省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多。全省湿地保护率由6年前的35%提高到47%。吉林省有湿地野生动物297种、湿地高等植物613种。
(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