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16日开始网上报名
3月11日,吉林省公务员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省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州直机关、法检系统选调生、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考生可于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此次招考的职位中,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业务职位1和2招考人数最多,男女各21名,且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报考条件
获得大专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强制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15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2015年3月16日前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网上报名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除涉密职位外)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5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
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4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3月22日,公布未通过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3月23日可改报其他职位。
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缴费
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网上缴费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4日24时。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取消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25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提醒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4月20日至4月25日可在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
屏蔽此推广内容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10-12:10《申论》。
报考省社保系统(不含长白山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置在各级社保局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的笔试考点设在长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2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的合格线为100分。
专业考试、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
专业考试: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于3月21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3月22日前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普通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普通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体检、考核、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作为大学生村官安排到报考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2年后安排在所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报考县级(不含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市)局其及以下机关(单位),省、市州直部门(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遴选,擅自转任或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遴选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 http://www.jlgwyks.cn/ )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屏蔽此推广内容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02292(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431-85611231(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考务咨询电话:0431-81156786(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记者 刘晓宇)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