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调整副省长工作分工

28.05.2015  21:22
副省长马俊清

  根据工作需要,近日省政府决定将副省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省长马俊清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省长分管负责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税务、统计、发展研究等方面工作。

  受省长委托分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

  分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包括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方税务局、省统计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调查研究室)、省行政学院。

  联系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家税务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城镇化、服务业发展的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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