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1月17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岫主持。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48人出席会议。副省长高广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超良辞职请求的决定》,决定接受蒋超良辞去吉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案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城乡规划监察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任命寇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房俐作了总结讲话。房俐指出,本次会议通过了两部地方性法规。《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对于突出节约能源的战略地位,把科学、合理、高效利用能源纳入法制化轨道,提升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为确保药品、食品安全,推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会议表决通过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是在法律层面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进一步深化我省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扩权强县试点、不断完善地方人大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会议审议批准了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制定的5部地方性法规,内容符合立法法规定,充分表明我省设区的市(州)立法工作达到一定水平,已呈现良好开局。会议审议了《吉林省立法条例(草案)》,有关方面要综合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工作,使条例内容更加具体规范,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议,有关方面要切实抓好决议的贯彻落实,用好用足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为打好打赢服务业攻坚战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准确把握省委确定的大会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协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郭明辉 记者何琳娣)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
长春15:07 18.11.2016 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