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长春成立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姜德志、省人大内司委主任李杰、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省政协副秘书长刘雷
为“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揭牌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姜德志讲话
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讲话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主任赵大华与服务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全国第一家专门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长春成立。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的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是:接受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涉农企业及农村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法律事务咨询、涉农法律事务代理;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林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事务;新型农村金融信贷中的法律事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农业保险、农民保险法律事务;农村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农业劳动关系法律事务;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中的法律事务;农村宅基地、房屋流转法律事务;村民主体资格和农民社会保障中的法律事务;开展面向“三农”的专项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活动;政府专项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的服务和援助工作。中心主任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心其他组成人员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中心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
9月24日上午,“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揭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长春举行。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人大内司委主任李杰,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省政协副秘书长刘雷,省人大农经委副主任费真,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鲍九生等领导参加会议。
新闻发布会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赵大华主持,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兼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设立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的批复。省政法委副书记姜德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姜德志在讲话中指出: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对法治吉林建设、平安吉林建设、和谐吉林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心的成立,有望彻底改变广大农民对打官司的畏惧心理,使我们的法律服务深入到每个农村家庭,既使广大农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又使法律深深扎根于农民心理,促进广大农民逐渐学会用法治思维、法制方式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从这个层面来讲,中心的成立和日后的工作,是一种值得称赞的善行义举。今天的成立仪式只是一个开始,我更希望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日后的具体工作中越办越好,真正成为全省农民的知心人和保护神。同时,还要主动吸纳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中心来,完成由中心到体系,由体系到网络的全面建设。同时,我代表政法委、综治办和省法学会,承诺给中心提供各个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形成合力。比方说,有些难于化解的矛盾,法学会可以动员更多的法律专家帮助解决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可以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平台上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总之,希望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越办越好,越办越大,越办越强,为和谐吉林建设、平安吉林建设、法治吉林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王进义厅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心的成立,是我们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件实事,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更好的服务“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更是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一件好事。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减压阀”作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承办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仅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而且还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三农”工作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三农”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希望中心要成为推动“三农”工作的“服务之家”,全心全意的为农村、农民搞好法律咨询服务;要成为推动“三农”工作的“惠农之家”,积极为党和政府出谋划策,促进农业、农村改革;要成为推动“三农”工作的“保障之家”,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要以此为契机,带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尽职尽责、勇担重任,为推进“三农”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作出积极的贡献。
新闻发布会上,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与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桦甸市二道甸子镇新风村、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白山市浑江区市郊乡团结村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农民报、法制日报、新文化报、吉林日报、吉林日报朝文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香港大公报、今日财富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到会采访。